2017年7月6日,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戴姆勒集团在德国斯图加特就共享“eQ/EQ”品牌名称的一系列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相关协议,双方同时约定,奇瑞今后将认可并同意戴姆勒的EQ品牌名称和产品命名在中国市场的应用。戴姆勒集团今后将认可并同意奇瑞对eQ品牌名称和产品命名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
奇瑞今后使用以eQ(e为小写字母)为首的数字序列产品命名逻辑及品牌名称,例如“eQ”及“eQ1”。另一方面,戴姆勒将使用“EQA”, “EQC”(E为大写)这类以EQ为首的英文字母序列命名逻辑的产品命名及品牌名称。与此同时,奇瑞还将采用“eQ TEC”为汽车电气化系统命名,戴姆勒还将指定“EQ power”为旗下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命名。
奇瑞2014年在中国创立了eQ电动车品牌,而戴姆勒在除中国以外的全球市场建立起了以“EQ”品牌命名的电动车产品家族阵容。两家企业的电动车品牌eQ和EQ极其相似,今年年初, 奇瑞汽车方面正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际处递交材料申请仲裁,对戴姆勒公司申请注册的“EQ”新能源商标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