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禁入专车平台!看看各媒体都怎么说

2015/10/11 12:06:05文章来源:12缸编辑:陈毅忞浏览:
交通部指出,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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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10 月 10 日电 据交通部网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就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作出答复,答复指出,交通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交通部指出,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目前,交通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


【交通报】


①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②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③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④网约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营运年限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人民日报】


①出租车规模将总量调控动态调整;

②经营权无偿使用且有期限;

③份子钱应协商确定并公开;

④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驾驶员需 3 年以上驾龄;

⑤私家车不得接入专车平台;

⑥拼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另据新华网报道


交通部表示,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部今日就整顿 " 黑出租 " 运客管制的提案作出答复。交通部表示,目前正抓紧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研究起草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尽快出台。


全文如下:


关于出台出租车行业管理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关于出台出租车行业管理相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对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国家标准。一是 2011 年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分别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服务质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二是 2013 年出台了国家标准《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2485-2013),其中对于出租汽车运输车辆、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运输安全都提出了明确的标准规范;三是 2014 年出台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于保障乘客等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两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快速进入出租汽车行业,加剧了新旧矛盾交织、利益关系碰撞,按照中央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联合工作组,抓紧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研究起草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密切配合,推动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尽快出台。


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

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网络约租车运营模式是新时期现代信息技术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创新应用,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

目前,我部正在研究起草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一是明确责任主体,提供网络约租车服务平台企业是网络约租车的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主体责任。二是要保障乘客安全,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三是要维护乘客合法权益,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服务质量纠纷、安全责任事故等要承担主体责任。四是要维护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网络约租车平台企业要遵守运输市场规则,公平规范地参与市场竞争。五是加强政府监管,将网络约租车服务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因势利导,建章立制,促进网络约租车规范发展。在规范网络约租车发展的同时,我部也在积极推进传统出租汽车深化改革,鼓励传统出租汽车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动转型升级,改进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舒适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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