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事重案组】顶风加价售车,谁家这么大胆

2017/5/15 9:37:08文章来源:SUV大师编辑:王小夕浏览:
2个月前,记者接到车友黄先生爆料,说是在去年11月的广州车展,他看中了一辆上汽大众生产的途昂SUV,而当时经销商也说了,只要现场交了订金,就会享有优先提车权,并且告诉他在价格上也会有一定





2个月前,记者接到车友黄先生爆料,说是在去年11月的广州车展,他看中了一辆上汽大众生产的途昂SUV,而当时经销商也说了,只要现场交了订金,就会享有优先提车权,并且告诉他在价格上也会有一定的优惠,看到这款车不错,黄先生二话没说,就在车展上交付了定金!



然而没想到,等到3月29日途昂正式上市后,他的经销商却告知说由于市场需求原因,售价要在厂家指导价基础上加价3万元,并且提车时间要等2-3个月。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出,让黄先生有点不知所踪,至于先前答应好的那些事,对方居然辩解说:至于所谓的优惠,是指正常购买要加价6万元,因为提早缴纳订金所以“只需”加价三万。可是,气人的是,据车主黄先生反映说,据他调查,目前市场上几乎所有的门店都是加价三万!也就是说,4S店的这套说法显然站不住脚,先前交的定金,根本就没有得到任何的好处,因此,请求我们给个说法!





而据我们采访到的,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法律组专家黄建球律师所说,车型加价从法律条文上来讲,已经触犯了“反垄断法”“价格法”等相关法规,所以现在很多厂家,都严令禁止。因此确如黄先生所说,全国范围都普遍存在加价行为,而厂家置之不理的话,这是否意味着上汽大众厂家也帮着“知法犯法”呢?随即,我们展开了实地调查!!



在接下来的1个月中,我们通过网络采访,和实地暗访,广州等地的上汽大众4S店,均存在加价3万的情况,深圳加价4万,上海加价4万,天津、河北、湖南等地也都存在这加价2-3万等情况。而加价的这部分4S店普遍都是以开具“新车装潢”的名义来进行加收,例如加送地毯、贴膜等,而实际的这部分东西的市值,完全不够加收的这3-4万块钱的十分之一。另外,在记者的暗访过程中,甚至还有部分4S店,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们,如果想提车快,只需多加收2万元不等的“加急费”就能优先提车。而当记者问及如果不想加价怎么办时,多地4S店都宣称,那就只能无限期的等待提车时间了。



调查到了这里,其实不难发现,上汽大众经销商的加价行为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情况,而法律条文中也明令禁止出现此类加价、甚至强买强卖的行为。



例如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反垄断法》十三、十四条规定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即将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也提及

第十条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四条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第十五条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应当核实登记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明,签订销售合同,并如实开具销售发票。

 

总结


不难发现,众多条款直指,上汽大众各地经销商的“加价行为”实属不合理、不合法,此外即将在7月1号实施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更是明确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者收取额外费用,途昂可谓顶风作案!那么厂家针对此事又会作何解释,加价部分又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他们究竟触犯了那些法律,消费者又该如何正当维权,大家请留意下期我们的调查。


另外提醒各位车主:也欢迎遭遇此类情况的车主或者准车主与我们反映你的遭遇,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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