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正式申请个人破产重组,是尽责到底还是金蝉脱壳?

2019/10/16 11:00:16文章来源:编辑:姚嘉楠浏览:
10月14日,法拉第未来(以下简称FF)官方的一则《有关FF创始人贾跃亭先生个人破产重组及成立债权人信托的声明 》引爆网络,就声明所说,FF创始人兼CPUO贾跃亭先生为彻底解决个人国内债务问题,已经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Chapter 11),并成立了由债权人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和管理的债权人信托。

10月14日,法拉第未来(以下简称FF)官方的一则《有关FF创始人贾跃亭先生个人破产重组及成立债权人信托的声明 》引爆网络,就声明所说,FF创始人兼CPUO贾跃亭先生为彻底解决个人国内债务问题,已经在美国申请个人破产重组(Chapter 11),并成立了由债权人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和管理的债权人信托。



看到贾跃亭申请破产重组,电动君突然想到10月9日刚发生的国内首例个人破产案,一句话新闻就是:月入4千的温州蔡某,负债高达214万,但最终仅需还3.2万。其实贾跃亭申请破产重组并不意外,这点早在他辞去法拉第未来CEO职务时,电动君便有所解读,详情可点击查看。



在美国的相关法律中,关于破产的有两个条款,即 Chapter7(破产清算)和 Chapter11(破产重组),既然贾跃亭选择了个人很少选择的 Chapter11,那么咱们就来大概的看下Chapter11的主要流程:


(1)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的申请;

(2)美国破产受托人(一名联邦机构官员)委任一个债权人委员会;

(3)从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或者法院宣布救济令(order for relief)开始,债务人有120天的时间提出债务重组计划提交给债权人和法院核准;必要时,经法院核准,该时间可以延长至18个月;

(4)从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或者法院宣布救济令(order for relief)开始,债务人有180天的时间取得债权人和法院对债务重组计划的核准;必要时,经法院核准,该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月;

债务人将重组计划发给债权人表决前,债务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披露声明(a written disclosure statement)并取得法院核准;


(5)当债权人根据《破产法》接受重组计划,法院将进行确认该计划的审理(a hearing on confirmation of the plan);在此过程中, 任何利益相关方可以对确认该计划提出异议;

(6)法院核准该重组计划,债务人将按照重组计划偿还欠款;

(7)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结束破产保护案件的最终裁决,破产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破产保护案件结束。


根据FF发布的声明以及其他资料,贾跃亭的这波操作其实就是把美国法院认可的全部个人资产,即个人持有的全部FF股权及相关收益权正式转入债权人信托;该信托由债权人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和管理,最终会以与债权人商议的方式确定最终还债方案。也就是说贾跃亭持有的所有个人资产,会以股权和收益权的形式提前偿还到债权人手中。说的再简单点,其实和“债转股”非常相似,贾跃亭用自己在FF的股份来偿还债务,而不是用现金,这就意味着,如果债权人想拿回钱,只能寄希望于FF能够成功上市,而关于FF上市的计划电动君也曾撰文,点我查看。


贾跃亭为什么要申请破产重组?


这个答案非常明显,声明中就已经提到,那便是解决贾跃亭的债务问题,换句话说,一旦该计划顺利实施,那么贾跃亭将得到久违的自由,正所谓“无债一身轻”。在国内玩不转后,贾跃亭已经在美国待了800余天,期间虽然也曾与恒大合作过,但最后还是由于FF控制权的问题而分道扬镳,那么这次为什么贾跃亭失去FF的控制权了吗?



还是先看美国的法律条文,美国破产法典第11章赋予了破产经理相当大的权力:


破产重组期间,企业继续经营,破产前的企业经理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成为“拥有控制权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后的前4个月中,经理有排他的权力提出重组计划,而债权人只能选择要么接受,要么放弃(take-it-or-leave-it)。


经理提出重组计划后,债权人对重组计划进行投票。重组计划的实施,应当得到每类债权人按债权价值计算的2/3多数和按人数计算的简单多数的赞成,以及2/3多数股权的赞成。重组计划得到投票赞成后,还要得到法官的批准(confirm)。在决定是否批准计划时,法官必须判断该计划是否通过了“债权人的最佳利益”测试,也就是要求每一类债权人得到至少相当于若企业按照第7章清算则他们本来可以得到的数额。


而涉及到贾跃亭这个案例,这个破产经理要么是他本人,要么是毕福康,而电动君认为毕福康显然也代表了贾跃亭的利益,在目前FF正在推进的合伙人模式下,且贾跃亭依然参与公司管理,这本来就是一种不放权的表现,另外,或许是个阴谋论:如果FF的控制权只掌握在毕福康一个人手里,那么当初贾跃亭为什么要不顾一切的和金主恒大撕破脸皮?



贾跃亭这样做对FF究竟是好是坏?


电动君认为,贾跃亭的这波操作对FF并不是坏事,因为FF也获得了自由。众所周知,FF的融资一直不太顺利,即便是拉来各路高管最后也是不了了之,究其原因,与贾跃亭的“失信”身份不无关系,这毕竟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的大雷。


去年12月,投资乐视体育被坑的懒财拿着国内的仲裁书追到了美国,要求贾跃亭卖房还债,而几乎就在同时,韬蕴资本就与乐视关于易到的纠纷问题,在美国加州法院提起了对贾跃亭的执行程序和冻结程序,而由于贾跃亭本身持有FF的股权,因此加州法院下发的临时限制令里,其中之一就是冻结贾跃亭持有FF的33%股权……这些事件无疑会给FF的正常运营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对于FF来说,贾跃亭能解决债务问题也就意味着公司可以摆脱由他而起的各种官司,而由于贾跃亭本身就拥有FF的股权,因此用公司股权来偿还债务对FF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对于FF而言,尽快融资、量产交付、IPO才是重中之重,而根据毕福康最新的说法,FF目前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财务计划,预计在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下一轮融资,然后再过9个月,实现FF91 量产交付,同时再过12~15个月,FF将进行IPO。如果FF能够顺利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推进并最终上市,那么无论对于贾跃亭还是FF乃至贾跃亭的债权人来说,都是一个三赢的局面。


贾跃亭破产了会对国内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前不久,FF官方也发布声明,“贾跃亭过去两年内已陆续偿还超过30亿美元的国内债务,折合人民币约214亿元。”不过乐视网9月4号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获得任何现金,双方正在就债务问题协商谈判,并坚持加紧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追讨债务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乐视网10月14日发布的晚间公告,预计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亏损101.97亿元-102.02亿元。乐视网表示,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要求贾跃亭对其造成的上市公司关联债务问题负责,责成贾跃亭及其关联方以现金或其所持股权和资产,切实解决其对上市公司构成的实际债务。但截至目前,非上市体系债务处理小组的解决计划中,并未通过现金方式偿还,上市公司短期无法获得现金支持。



从乐视网发布的公告看,如果依然无法盈利,那么乐视网极有可能面临退市结局。而贾跃亭在国内的情况也很不乐观,这点在10月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贾跃亭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中可见一斑:“经本院调查,被执行人名下均无银行存款、无可处置的不动产、机动车及对外投资等。已处置被执行人贾跃亭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共计29,782,952股,处置上述股票所得案款及扣划贾跃亭名下资金账户所得案款共计人民币73,037,319.08元已发还申请执行人。现乐视网股票已暂停上市,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那么贾跃亭在美申请破产对国内债权人有何影响?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贾跃亭的个人破产只对其在美国的行为有用,在国内欠款仍然适用中国法律,目前国内还没有正式建立起个人破产制度。另外,目前我国只有针对企业的破产法,且中国和美国之间并没有相互承认对方的司法判决,因此贾跃亭在美国即便是个人破产了,但在国内依然无法逃避所有债务,但从贾跃亭目前的国内财产情况来看,国内债主追债之路依然机会渺茫,如果贾跃亭真的是解决完债务问题后回国收拾FF中国的烂摊子,那么FF中国是不是也会成为贾跃亭在国内申请企业破产的工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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邸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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