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按指示方向停车遭罚款,车主状告交警大队!网友纷纷点赞

2019/10/22 11:25:02文章来源:编辑:姚嘉楠浏览:
路上来来往往的驾驶员们,有的开了几十年的车都没有遭受过处罚,有的还没开几年车罚单却已经吃了不少,这当中都是一个“法”字在发挥作用;你遵守交通规则、守法驾驶,那罚单一般不会找上你,倘若你不尊法,开车肆无忌惮,那罚单自然会像冬天被静电吸引的毛发,死死缠住你。

路上来来往往的驾驶员们,有的开了几十年的车都没有遭受过处罚,有的还没开几年车罚单却已经吃了不少,这当中都是一个“法”字在发挥作用;你遵守交通规则、守法驾驶,那罚单一般不会找上你,倘若你不尊法,开车肆无忌惮,那罚单自然会像冬天被静电吸引的毛发,死死缠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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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今天要说的事,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被一张“莫名”罚单砸的头晕脑胀。河南郑州的冯先生便是今天的主角,在被7月份的那张罚单砸懵之后的他,并没有像大多数人那般捏着鼻子自认倒霉,而是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开始了捍卫自己权益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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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冯先生在前往河南省新密市办事时,将自己的汽车停放在了新密市密州大道与溱水路交叉路口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内。却在晚上取车之时,收到了一张由新密市交警大队发出的罚单,罚单称冯先生停车没有按照车位内划出的方向,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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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中的路边停车位,如有箭头指向需要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车



由于该停车场并不是路边停车位,冯先生自认自己停车并未违反法规,随即向新密市交警大队提出了撤销处罚决定的申请,却遭到了拒绝。随后在8月1日,他便用一纸状书将该大队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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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郑州市的上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审判中,新密市交警大队的带辨认认为该起案件冯先生的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结果适当,并不应该撤销该处罚。随后审判长宣布此案稍后再审,就此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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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法庭上,此案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但在10月中旬新密市交警大队却撤销了冯先生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随后向冯先生补偿了一笔数额为500元的“交通误工费”。冯先生向记者表示,由于看到新密市交警大队的几位同志态度诚恳,且又收到了他们的补偿金,自己已于近日前往法院撤回了对该交警大队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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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时冯先生也对记者表示,从7月份收到罚单,到10月份撤销罚单,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他不知道耗费了多少时间与精力,单单是提出撤销申请和向法院上诉都跑了无数个来回。虽然最后冯先生依靠着自己的努力,让新密市交警大队收回了错误的判罚,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有这种耐心与精力;这其中也反映了几个较大的问题:


1.停车场内停车是否需要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车,哪条法律对此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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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对于新密市交警大队给出的冯先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从以上的法律条例可以看出,该条规定指出的违规停车指的是道路及道路两侧,不涉及停车场以及居民小区。而冯先生所停车的停车场,并不属于道路范围之内,交警即便是发现他停车有问题,应该进行的工作是纠正与教育,但新密市交警却选择了“贴条罚款”,选择充当执“罚”者这一角色。


2.新密市冯先生一案,在全国范围内只是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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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遗憾”的是,这种交警乱贴单罚款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都不少见。同在河南省郑州市,7月25日便有一小区居民把车停在自家院中后,收到了来自交警开出的违停罚款单。同理,小区内并不属于道路范畴,即便是出现了违停,应当的做法绝不是贴单罚款;更何况连罚单上的违停地址都能“弄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3.冯先生一案虽最后撤销处罚,但贴单交警为何不受到处罚?


从新密市交警大队主动撤销罚单,可以看出他们也自觉是无法可依。但公职人员犯错绝对不只是这样轻易便能解决的,根据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的相关规定显示,对于在执法中违反法律规定,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应作出辞退、限期调离公安机关、停止执行职务、延期晋级、晋职、通报批评、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离岗培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减发或者停发岗位津贴、奖金等处理。还应该向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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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根据后续的相关报告显示,新密市交警大队不仅不承认支付给冯先生的500元为赔偿金,也拒绝透露对相关人员的处理结果。这就让人不得不深思,一个“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执法部门,怎么才能继续深得民意呢?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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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上文所提那般,冯先生在新密市的遭遇只是全国范围内,无法计量的类似案件的一个缩影。虽然最后冯先生用三个月的时间以及不可计量的精力为代价,捍卫了自己的清白、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其他千千万万的车主们呢?又有多少人能够捍卫自己的清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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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主办的《法制周末》对此案的评价这般,“肆意贴条之风当刹!”。一个城市的健康发展,缺不了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的认可感;倘若执法者变成了执“罚”者,为了罚款而去执法,这种执法就变了味道,失了本意,同时更是失了民心。希望全国各执法部门能够在中央政法委的号召下,尽力开始自纠自查,刹住这股“邪风”,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执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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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润泽
12缸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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