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砖家“解读停止品牌授权公告

2014/8/12 23:16:44文章来源:中国汽车报编辑:AWD浏览:
记者邀请业内专家就《公告》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对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解读。

【导读】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


《公告》甫一发出,瞬间引起汽车流通行业热议。一方面,《公告》发出时间恰好与目前风头正劲的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不谋而合,另一方面,停止经销商备案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所做的部分调整,这两个因素的叠加加剧了业内人士对该事件的遐想及解读。记者邀请业内专家就《公告》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对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解读。


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 颜景辉:《公告》为二级经销商和平行进口经销商正名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对期待已久的《汽车品牌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起到倒逼作用。”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说。


颜景辉认为,停止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从某种程度上是对经销商的“松绑”,此《公告》实施后,《办法》 的相关内容不得不考虑修改了。“可以说《公告》是对《办法》赋予车企垄断权利的反驳,但《公告》能否从根本上取消和破除厂家的垄断支配地位,仍需观望。”他说。


对市场而言,《公告》 的实施将为二级经销商的经营资质正名,同时也给予了平行进口经销商的合规身份。颜景辉认为,《公告》授权经销商更多利益,对经销商集团而言有利。按照《公告》的规定,经销商集团可以将旗下授权的品牌另起执照,设立综合展厅,进行经营。“《公告》 的执行对汽车有形市场而言有利。”颜景辉说,“卖场形式,平台化营销,更适应消费者和市场需求,节约土地资源,节约消费者购车成本。”


针对《公告》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市场现象,颜景辉预测,首先,经销商数量可能会增加,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第二,政府对经销商日常经营的监管对规范市场的力度会更大。第三,汽车市场会呼吁厂家关注有形市场,积极参与到有形市场的建设中。厂家也将更加关注、参与、运用有形市场平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沈进军:停止经销商备案缘起政府简政放权


对于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简称《公告》),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开门见山地说:“国家工商总局停止汽车经销商备案只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行政改革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与反垄断乃至《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的修订关系不大。”


沈进军称,国务院于今年2月7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意在通过改革对市场主体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促进建立公平竞争、开放透明的市场秩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前端放低门槛,后端加强监管。


在沈进军看来,停止汽车经销商备案的积极意义重大,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特别是促进汽车流通企业主体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和经营业态的多元化发展,同时加剧行业优胜劣汰,也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利。


近年来,针对4S店占地大、成本高等问题,有人曾提出,未来一旦市场松动,4S店或将被颠覆甚至面临消亡。沈进军则认为,对经销商集团而言,停止备案其实意味着解开一度被厂家束缚的手脚,为其发展二级网络以及创新经营方式、模式提供可能,比如经销商集团可以自行开设大卖场、汽车超市,甚至城市综合体。但不意味着,未来一家4S店内可以销售多品牌车型,这违背了4S店设立的初衷。


对于此次停止备案被业界视为释放《办法》即将取消的信号,沈进军则反驳称,现在这个时候再谈《办法》已过时,其政策效力正在逐渐丧失殆尽,并被市场力量所淘汰。从目前情况看,商务部也许会在近期对《办法》存、废、改给出明确说法。


沈进军称,停止备案之后,流通行业下一步有望迎来售后备件供应渠道的放开,为配合大卖场、有形市场、汽车超市等业态的发展,一度处在市场边缘的非授权体系维修商,在获得正规渠道备件后,有望迎来市场机遇,也有助于多品牌综合维修商的发展,其可与厂家授权的4S店、维修店形成竞争关系,从而带动整个售后服务市场服务能力、技术水平的提升和价格的下降。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 朱孔源:仅停止经销商备案难以根除市场不公平


“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停止经销商备案的初衷。”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秘书长朱孔源说,“概括来说,《公告》包括两点,一是不再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 二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前者主要体现在程序上的简化,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督;后者主要体现对多品牌销售的放开。”朱孔源说,如果将《公告》与《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简称 《办法》)放在一起研究便会发现,《公告》并没有触及《办法》的根本,对《办法》中备受质疑的总经销商制度、厂家配件垄断、压库和搭售滞销车型、退出补偿等流通环节的不公平问题没有实质性改变,仅是工作程序上的优化,取消了部分政府本就不该管的内容。因此,停止备案仅仅是汽车流通行业政策变革迈出的第一步,要想扭转厂商关系不对等的局面还远不够。


朱孔源进一步指出,构建汽车流通环节公平竞争环境应是我国汽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之一。纵观欧美发达国家汽车市场,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应该是厂家和经销商权利相互制约,各方合理的利益诉求均能得以体现,然而我国却并非如此。随着市场及政策环境的变化,作为《办法》初衷的规范市场作用越来越弱化,反倒是由于过于强化厂家利益、纵容厂家行为而造成了市场的种种不公平现象,最终损害了经销商甚至消费者的利益。再看最近在汽车行业如火如荼进行的反垄断调查,酿成垄断的症结归根结底还是在于《办法》客观造成的厂商关系失衡所致,因此对《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才是解决我国汽车流通行业种种问题、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手段之一。


有消息称,对《办法》的修订未再次出现在商务部今年的重点工作计划之中。朱孔源认为,从目前来看,即便取消《办法》,我国汽车市场也不会退回到2003年、2004年乱象横生的无序状态。不过更有可能的是,政府酝酿采用新的政策取代《办法》,对经营主体及市场秩序予以约束,最有可能的便是针对特许经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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